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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征迁安置工作第二次推进会

时间:2018-09-07点击:
    8月29日上午,我区整村征迁安置涉及财政供养人员征迁推进第二次会议在区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主要任务是听取县级干部所在单位以及科级干部带头征迁单位的征迁推进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徐红霞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8月30日以前完成征迁任务的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征迁情况进行了逐一汇报。从汇报情况来看,推进情况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区级领导身先士卒。区政协主席马建军,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石文明等区级领导亲自到征迁户家中讲政策、做工作、动真情,认真听取征迁户的诉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安排部署落实有力。经区纪委、区农林水利局等单位的不懈努力,在8月25日召开整村征迁安置涉及财政供养人员征迁推进会后3天内完成了韩松山、韩博等征迁户的思想动员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搬家事宜。三是个别单位推进缓慢。大部分单位都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能够按照时间节点积极动员征迁,但有个别单位仍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进展不快或停滞的问题,如龙翔办事处、区电教中心等。
    结合前期的推进情况,徐红霞就进一步做好征迁安置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率先垂范。要积极发挥国家机关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征迁安置工作中带头动员、带头征迁、带头腾空、带头签约。二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要在压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涉及到财政供养人员的教育引导,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履行征迁承诺,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征迁任务。三是严明纪律,强化奖惩。各责任单位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迎难而上、敢于区别对待。对态度端正、积极配合的干部,要进行表扬奖励;对故意刁难、拒不配合的干部,要在全区进行通报,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最后,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 徐红霞重申,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一定要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要将“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落实到征迁安置实际工作中,努力推动征迁安置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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