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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

时间:2020-03-26点击: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企业及时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防控。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把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突出重点领域,严格规范执法。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做好社会秩序、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价格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等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避免过度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

树立服务理念,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型执法的理念,主动作为,执法为民,确保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执法工作中要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灵活运用行政提示、告诫等方式开展工作,发挥行政执法的预防和惩戒作用。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各类企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

加强执法协助,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执法活动,需要其它单位协助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协助。公安、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联系方式为0370-3390110,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外公布本部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执法保障。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典型违法案例第一时间向全社会宣传和通报。要保障疫情防控执法一线工作相关需要,配足配齐行政执法设备和防护装备,并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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