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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成品房居住品质认定有了标准 本月起实施

时间:2019-07-13点击:
成品住宅性能、居住品质的优劣依据什么标准来认定?消费者购房时该如何选择自己心目中的品质好房?6月5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由该厅发布的《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本月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对成品住宅性能、居住品质认定有了评价标准。

长期以来,由于是期房预售,消费者在购房阶段无法对所购房屋性能、居住品质好坏作出判断,往往只能听置业顾问的一面之词盲目下定;同时因无健全的成品住宅性能、居住品质认定标准,也导致开发企业无法有效体现优秀住宅营造价值。

该标准遵循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从功能空间、材料部品、人体工程、室内环境、成品效果、提高和创新等涵盖成品住宅全生命期的6个方面作为指标,对成品住宅分成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三个星级进行分级管理和评价,并规定了“成品住宅实体样板套施工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180日内不得拆除,以此作为交房标准”,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同时,该标准通过对成品住宅预评价、全过程控制方式,使得开发商在建设阶段可对成品住宅性能做到有效提升。

“作为一个普遍性标准,《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指导消费者有针对性地选择成品住宅,引导开发商不断提升住宅性能,提倡与鼓励好的住宅建设和设计,推进我省成品住宅高质量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弘说。

据悉,《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为我省工程建设标准,由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标准适用于我省新建成品住宅和既有住宅的改造,包括商品住宅和保障类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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