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获悉,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有序恢复全市零售药店实名登记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自2021年2月26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3月8日春运结束后,自3月9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凭身份证实名登记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 |
2月26日,记者获悉,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有序恢复全市零售药店实名登记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自2021年2月26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3月8日春运结束后,自3月9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凭身份证实名登记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