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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力度,审批时限平均压缩1/3

时间:2017-06-25点击:

  2月9日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已从2014年的402项减至目前的217项,减少了46%,审批时限平均压缩32.2%,审批环节平均压缩20.9%,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法定办结时限“零超时”。

  我市持续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自2014年以来,经过四轮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402项减至217项,共减少185项,减少了46%;同时,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省政府近年下放的39项审批事项,市级承接22项,县级承接15项,已取消4项。此外,我市还明确规定市政府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把住了新设行政许可的第一道关口,有效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我市落实先照后证改革部署,公布了71项工商前置审批目录,目录之外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将由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的登记模式改为一次申请,大大缩减了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批时间。

  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有严规。我市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市级和各县(市)区政府行政权责清单全部编制完成,并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让群众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权范围清清楚楚、办理流程明明白白,有效推动了权力阳光运行。为巩固完善这一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出台了《洛阳市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我市印发《洛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清理规范无谓证明;在发改、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审批事项较为集中的14个市直部门开展试点,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全部整合归并到行政审批服务科,并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开展以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下放审批权力为核心的“三减一放”,审批时限平均压缩32.2%,审批环节平均压缩20.9%,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达到法定办结时限“零超时”,并且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大幅压缩,即办件全部现场办结,承诺件办结时间一般在3个至5个工作日。

  改革日渐深化,成效逐步彰显。2016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8211户,其中新登记企业17769户,同比增长22.56%;市场主体总量达357889户,其中企业达86042户,同比分别增长11.91%和15.38%。

  “我们将紧盯企业投资不便利、群众办事不方便的突出问题,聚焦‘痛点’‘难点’持续精准发力。”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我市将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为市场增活力,为发展添动力;进一步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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