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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重型柴油车25日起禁止入市

时间:2018-12-27点击:
  本网讯(记者胡殿芳)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了解到,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从12月25日起,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在主城区实施禁行。     禁止通行区域为107国道(不含)以西,南环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不含)以南范围区域内所有道路。      禁止通行车辆范围包括本市号牌、外地号牌及临时号牌重型柴油车;国家第三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重型柴油车。禁止通行时间为全天禁行,请司机朋友提前绕行。      军车(含武警车辆)、消防车、警车、校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辆,不受禁行措施限制。      需要提醒的是,拉运紧急物资(药品等)、生鲜(蔬菜、肉、蛋、禽、海鲜等)、冷链配送的货车(1吨及以上)和达到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货车,确需在禁行区域和时间内通行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违反规定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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