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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实施缺陷进口商品召回制,不召回将被追责

时间:2020-01-19点击: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侯梦菲 实习生 李果

  奶粉、化妆品、电子产品、汽车,这些都是“海淘族”最喜欢的进口商品。如何预防和控制我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风险?9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出台24条措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标】2020年,全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维护国门安全和消费者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打造内陆开放高地。近日,省政府印发《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我省到2020年,全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预防和保护社会公众免受质量安全风险伤害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我省产业质量提升和对外贸易健康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据悉,我省将从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科学优化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快速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处置、注重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结果运用四个方面,运用24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召回】实施缺陷进口商品召回制,不按规定召回企业将被追责

  监测进出口商品质量是,降低安全风险的第一步。

  据悉,我省将系统、持续监测我省主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并且依法、依规发布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重点围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和食品、消费品、机动车辆、装备制造、危险化学品等领域,推动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

  同时,我省将定期或即时发布重点进出口商品质量状况,并充分利用媒体,畅通查询渠道,扩大风险信息受众覆盖面,提高公众对质量安全风险的认知度。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将实施缺陷进口商品召回,鼓励制造商、进口商开展主动召回,对隐瞒缺陷、不配合缺陷调查或不按规定履行召回义务的,严肃追究责任。

  对国外发布通报、召回、预警的出口商品,由于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欺诈等问题遭退运的出口商品以及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假冒伪劣风险的出口商品,纳入风险监测重点商品清单,开展追溯调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后续监管。

  【黑名单】进出口商品质量有问题,要约谈制造商、发货商

  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制造商不仅要召回产品,还要对进口商、发货人等进行约谈

  此外,我省还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

  根据《方案》,我省将强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联合惩治,建立质量安全违法“黑名单”制度,对质量安全违法企业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惩戒,对重大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惩戒到人。探索严重违法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对情节特别严重违法企业,责令其退出市场。对食品、消费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重点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同时,对发生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的进出口商品品牌商、制造商、进出口商,以及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进行约谈。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坚持线上治理和线下治理相结合,打击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伪劣行为。

  【探索】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健全全过程追溯链条

  进出口商品有质量问题,到底出现在哪个环节?据悉,我省将探索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让整个产品安全链一目了然。

  《方案》指出,鼓励企业建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统一生产、流通、消费、检验检测等环节的数据标准。综合运用物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对食品、消费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进出口商品以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追溯,逐步健全从生产、检验、物流、销售、使用到维修保养等全过程追溯链条,开展公共溯源服务试点。

  另外,我省还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平台,推进省跨境电子商务技术规则研究与风险监测中心建设。实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标准化工程,打造“郑州模式”“郑州标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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